王雪娇律师
##案件经过2022年8月20日,李四驾驶冀Fxxxxx号小型轿车行驶时,将行人张三、张四撞倒,造成二人受伤的交通事故。经交警部门认定,李四承担事故全部责任,张三、张四无责任。事故... 查看详情 >>
##案件经过A建材销售部因票据纠纷将出票人B房地产公司、背书人C建筑公司、D市政公司诉至法院,诉求三公司支付票据款500150元及逾期利息。案涉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由B公司出具,经D公... 查看详情 >>
案件经过张三于2022年2月底入职由李四经营的A家具厂担任打砂工,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也未缴纳工伤保险。2022年7月6日,张三工作时被铁件砸伤左手,治疗费用由李四支付。后双方... 查看详情 >>
本院认为,原告提供证据能够证实其主张的事实,原被告之间买卖合同关系成立,被告应当给付原告钢材款20412元,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第一百零八条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许某某与被告姜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本院于2017年9月1日立案后,依法适用简易程序,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。原告许某某委托代理人任恒祺到庭参加诉讼,被告姜某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... 查看详情 >>